咦?怎麼那麼多天了還沒發新文?


本文串聯自【馬麻,馬克,馬~小~熊~!】《再忙,還是要寫寫部落格》之十七大聲明):
1. 我不看電視---我也不看電視。以前就很少看,僅偶爾看些搞笑節目放鬆一下心情,有了寶妮之後除了幼兒節目就幾乎都沒看了。
2. 我不愛逛街---本來逛街是我固定的散步路線,可是到雲林工作後,我連夜市都想不逛;懷孕後沒再買需要什麼好衣服,寶妮的衣服則只有在不夠穿的時候才會添購,自然也就不逛街了。
3. 我不聊八卦---我從小就對八卦沒興趣,聽過就忘,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不找我聊八卦了。
4. 我在這親友不多---我住在婆家,有家人,但是能說真心話的對象只有老公一個。(所以回娘家就沒空寫格了..哈哈!)
5. 我不常社交---還有工作時也是能推就推,我也是寧可窩在宿舍對著電腦放空休息,出門就是累啊。
6. 我不愛睡覺---這點我倒是很愛。我很愛睡覺,但是更愛自由,寶妮睡著以後我才有自我,而悠游部落格間就是我最大的休息,勝過睡覺。
7. 我喜歡吃便當---以前上班的時候我也自己帶便當配網路。
8. 我看淡工作---我也看得很淡,哈哈!
9. 我愛做創意---自由萬歲!
10. 我有好阿姨---我有好婆婆,煮好吃的給我們吃,偶爾幫我帶小孩。
11. 我有好馬克---因為婆婆太疼寶妮爸,所以寶妮爸只有出門才是當爸爸,在家都是當兒子。
12. 我有好小熊---寶妮沒有小熊那麼好搞,但是只要她正常的吃、正常的睡、開心的玩,就是我的小天使。
13. 閱讀機會少---出門都少了,哪來的時間逛書店?
14. 我喜歡互動---這點我超愛。從最早玩聊天室到ICQ再到論壇轉部落格,在在證明我是一個愛熱鬧超搞威的人。
15. 我愛寫東西---我也算愛寫吧!小時候就有寫日記的習慣,為的只是想記錄生活心靈點滴,日記對我來說是一種有效的抒發情感的方式。
16. 我的標準並不高---嘿嘿!小美馬麻一篇的字數至少可以抵我五篇。
17. 我只能寫東西---小美馬麻太謙虛了~



回想我當初寫部落格的心情,單純只是為了記錄寶妮的成長,從早期那些簡約的文字敘述篇章就可以看出。寫著寫著,孩子還不會說話,照片卻越來越多,我和大家一樣,愛孩子、愛幫孩子拍照,也愛看這些迷人的照片,經常是沒什麼內容的照片,單單是寶寶純真的臉蛋就混好幾篇,反正是自己看嘛,開心就好。

隨著寶妮長大,和馬麻的互動越來越多,值得記錄的事也越來越多元,第一次翻身、第一顆小牙、第一次叫媽媽、第一次放開手走路,人生的許多小感動,部落格成了我的最佳的出口。

除了看寶妮,我也很愛看各家的孩子,因為每個孩子都有很多可愛的共通點,卻又一個個獨一無二、各自有趣。加上我天性搞威愛串門子,而且各家媽媽的情報資訊是新手宅媽的最大幫手,所以不知不覺中,寫格和逛格已經變得一樣重要了。

又不知不覺中,和各家媽媽的互動越來越多。有人留言,我就趕緊要回覆,而且還要更努力寫文,一點都不能偷懶,就算物價上漲,也不能連便當配菜-部落格文都縮水啊!所以即使寫不出好牛排、做不出好料,也要弄點花瓜土豆什麼的來下飯,一有東西、有照片時我就抽空預先寫下來,然後按下預約鍵,時間到了便自動上菜。

當然,能看到回應對一個整天宅在家奶孩子的人是一件相當開心的事。甚至到別人家串門子的時候,我也會順便看看前面幾位的留言。因為每個人對事情的觀點、對同一件事的反應,總是能讓我開闊視野,心情也隨之開闊。這些隻字片語或有時僅僅是一個表情符號,讓我的個人空間,由眼前一方小小的冰冷螢幕,跳躍出一個無限放大的、多采多姿的世界。讓我,一點都不孤獨。

再忙,也要寫部落格。夜深人靜,這是我的小天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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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米漿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